要不要標?
食品要不要做營養標示?先看包裝與販售方式
產品名稱不是唯一判斷點。先把「賣給誰、怎麼包、怎麼交付、是否符合官方豁免」四件事分開看,才能找到較可能適用的規則方向。
先看四個問題
- 產品會直接販售給消費者嗎?網路上架、宅配、跨區寄送與實體販售都算在販售情境內。
- 交付時是預先完成的包裝,還是現場秤重、現場裝袋的散裝情境?
- 包裝是否具密封、啟封辨識、延長保存或配送用途?其中一項符合,就不宜只因現場裝袋而直接視為散裝。
- 產品未作營養宣稱,並且已逐項確認符合當期官方豁免類別嗎?
三種常見方向
| 實際情境 | 較可能的方向 | 仍要核對 |
|---|---|---|
| 完整包裝並直接販售 | 較可能需要完成包裝食品標示 | 當期標示規定、產品類別與實際包裝 |
| 非密封、現場包裝且僅定點販售 | 可能接近散裝或現場包裝邊界 | 四項包裝特徵是否同時符合 |
| 官方列出的特定豁免類別 | 可能適用豁免 | 不得只看品名,須逐項對照原文與營養宣稱 |
網路販售要多看一步
網售、宅配或平台上架通常涉及預先包裝與配送,不應只用「量很少」「在家製作」或「使用普通袋子」判斷。請按這批產品實際如何包裝、封口、保存與交付,逐項核對當期規定。
回到官方原文核對
本頁是規則整理,不是個案法律結論或擔保;你的產品是否須標示,請依實際包裝與販售方式對照當期官方規定,必要時洽詢主管機關。